商标注册路上不会一路平坦,难免会受到阻碍。商标初审被驳回,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如何选择?中细软以14年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不断创新的精神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态度赢得了业界的诸多赞誉。
近日,中细软受“金行家”商标申请人委托,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了驳回复审申请。
“金行家”商标为何被驳回?
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因认为“”商标同其它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故商标局驳回该商标。
中细软如何应对?
中细软在接受申请人的委托后,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了全面而专业的分析,向商评委提交了如下申请理由:
一、申请商标与二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项目不尽相同,且在构成要素、整体外观、显著识别部分及含义等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1)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一在1402类似群不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同引证商标二在1401、1403-1404类似群不构成同种或类似商品。
(2)申请商标与二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整体外观、显著识别部分及含义等方面不同。
驳回复审结果如何?
通过中细软有理有据、专业的分析比对后,商评委推翻了商标局的决定,对申请人复审的全部商品作出了准予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裁定。
小知有话说
我们不难看出,如若商标注册人能认真的分析商标驳回理由,联系自己商标的实际情况,积极及时的申请复审,商标极有可能复审成功。而在现实中,很多企业对这个复审救济权利很少利用,商标被驳之后,不去争取,使自己本应有的权利得不到保护。在此小知提醒各位,商标驳回并不一定不能注册,审查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只有不抛弃,不放弃,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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