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近两年什么最火,一个是热门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一个就是明星真人秀节目了。各大卫视奇招频频,为收视率也是操碎了心。然而,火爆的背后也伴随着一系列纠纷和问题。就东方卫视来说,此前大获好评的《极限挑战》被指存在舆论导向与版权问题,而另一档大型时尚竞技类真人秀节目《女神新装》因涉嫌模式侵权与商标权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等问题,遭到起诉并面临近亿索赔。
去年8月至10月,东方卫视播出大型真人秀节目《女神的新衣》,广受好评。被誉为“时尚与电商的美丽碰撞”“T2O的现象级节目”,为东方卫视带来了傲人的收视率和高额的营业收入。然而,节目的热播并不能避免纠纷的爆发,湖南快乐淘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正式起诉蓝色火焰与华录百纳等公司,并索赔8000万人民币。原因是上述公司侵犯了快乐淘宝在节目模式、商标领域的权利,涉嫌不正当竞争。
快乐淘宝与蓝色火焰及东方卫视的“爱恨情仇”来源于各方的合作问题。据快乐淘宝称,该公司于2012年底购买了美国NBC电视台《FashionStar》的节目模式,后引入蓝色火焰作为合作伙伴,并将该节目中国版命名为《女神的新衣》。2014年,该节目第一季在东方卫视播出。节目获得好评后,蓝色火焰等公司无视快乐淘宝的独家授权及商标专用权,擅自与东方卫视合作,制作并播出该节目第二季。第二季于今年8月份播出时,已更名为《女神新装》。不过,在节目中多名嘉宾仍使用“女神的新衣”说法,并表述为“《女神的新衣》第二季、升级版”。
小知通过专业的商标管理软件知库宝查询得知,商标“女神的新衣”已经通过审核并被授予商标权的有7款,分别注册在7个类别下。这7款处于正常状况的商标,属于快乐淘宝的有6款,分别注册在第42类(网站服务)、第9类(科学仪器)、第41类(教育娱乐)、第35类(广告销售)、第38类(通讯服务)、第25类(服装鞋帽)。目前,尚未有任何单位或个人申请注册商标“女神新装”。可能有知己要问,东方卫视播出《女神的新衣》第二季时,已经更名为《女神新装》,还涉嫌商标侵权吗?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即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也就是说,使用近似商标同样构成侵权行为。《女神的新衣》与《女神新装》,名称类似,节目内容及风格类似,容易导致受众的混淆,很容易被判定为商标侵权。
侵犯商标权后果严重,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快乐淘宝已正式起诉蓝色火焰及华录百纳等公司,自然是协商失败了。一旦法院判处“商标侵权”事实成立,《女神新装》怕是要改名了,相关责任单位也要承担巨额的赔款。很多人认为商标是商品的标签,是用来方便消费者分辨不同商品的。这种想法其实很片面,严格来说,商标是商业主体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能够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标志。商业主体无论是提供商品还是服务,都应该使用商标维护自身权益。
看完《女神新装》的纠纷,各位知己是否明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了?如果您想申请商标或是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难题,就请联系中细软吧。我们有着14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有着一流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理念,定能帮您免除各种因商标问题带来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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