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为了贪1900元的小便宜,需要付出148万元的大代价,你还会愿意吗?当然不会,但偏偏有人愿意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近日,宁波就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张某是上海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老板,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安防技术工程设计施工等。前年他来到宁波北仑区,以上海分公司的名义开展防爆监控业务经营。今年2月,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进行馏分油综合利用项目安防系统框架招标,张某顺利中标并与其签订了采购协议。
“分两次签了订货单,总共订购了由三防控制箱、光端机、防浪涌保护器、后端机架组成的全天候组合箱32套,总价40万元。”张某说,因对方指定其中的三防控制箱要用“创正”品牌的,所以他辗转联系上了“创正”商标所有人——创正防爆电器公司的销售副总,获知当时“创正”三防控制箱报价约为6400元/台。这个报价让张某想到之前合作过的江东一家科技公司。“他们的无牌三防控制箱报价仅为2500元/台。”张某表示,可观的差价让他决定冒险。随后,张某与江东这家公司的老板潘某进行了协商,约定由潘某公司生产三防控制箱,成品出来后再贴上“创正”的商标,双方以2600元/台的价格签订了购销合同。
控制箱做出来,还得贴上“创正”的商标。“我就从网上找到创正商标的图样,在一家图文设计店里订做了40个标有创正商标和创正防爆电器有限公司的标牌。”据潘某说,就在发货前几天,他瞒着对方公司老板将标牌拿到其生产车间,让工人把标牌用铆钉铆上。
就这样,32台假冒“创正”三防控制箱制成了。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北仑区市场监管局不久后接到举报,并前往潘某公司,当场查扣32套三防控制箱以及标有“创正”字样的商标、标牌等。后经“创正”商标所有人创正防爆电器有限公司人员鉴定,确定其为侵权的假冒产品。“处罚通知书已经下达,除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张某和潘某还分别被处以108万元、40多万元的行政处罚。”北仑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申请人享有商标专用权,而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作为去年全国商标代理量第一的中细软商标专家警告,非法使用他人商标后果很严重,莫被蝇头小利冲昏了头酿成大祸。
至于被山寨的商家也不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反应,给予山寨者有力回击。“当然除了被动应战,商标申请人也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未雨绸缪保护自己的商标品牌。”中细软商标专家介绍,商标申请人在申请之初时,就应该选择多类别的注册,这样为以后扩大业务范围打基础。其次,还可以将商标周边的近似商标都进行注册,以免都山寨,但是有一点要提醒,这些近似商标注册后,还要时不时拿出来使用,以免被撤三。最后,找一家靠谱的商标代理量公司才是王道,专业网站检测商标近似,权威人士提出建议想法,耐心客服细致解答,一定能为您的知识产权增值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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