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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就怕商标炼 “香奈儿”黄金被罚上万元

    发布时间:2015-07-15

随着销售旺季的到来,商家们开始各出奇招,分期付款、降价促销、抽奖送礼等活动轮番上阵,以吸引消费者关注,促进销售。黄金首饰市场也不例外,为了迎合大众讲究品牌的心理,一些商家甚至推出了“大牌风”黄金首饰,将黄金首饰制作成了国际大牌的商标图案,“香奈儿”、“LV”、“卡地亚”等国际一线大品牌应有尽有,而这种“大牌风”黄金首饰一经推出便广受年轻消费者的好评,销售额直线上升。但小知想说,亲,你知道你买的是侵权的“假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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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傍名牌 真金变假货

许某是在义乌市某购物广场经营黄金饰品的一个普通的小老板,2014年,他在进货时看到一些款式新颖、价格低廉的黄金首饰,就进购了一批,没想到这些带有“香奈儿”“LV”图案的黄金首饰很受年轻人的追捧,许某因此也小赚了一笔。但随后,在今年义乌市开展的黄金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许某因无法为这些“大牌”黄金首饰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而被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名义处以2.6万元的罚款,价值1.3万元的黄金首饰也被悉数没收。

无独有偶,同样经营金银首饰店的80后老板徐某因销售带有“香奈儿”商标图案的黄金首饰,且无法提供进货凭证,而被市场监管局没收了20件黄金首饰,并被罚款2.4万元。

在这次整治行动中,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共查获了12家违法售卖“香奈儿”、“LV”、“卡地亚”等国际知名品牌的金银首饰店,据悉,这些被没收的黄金首饰都是真金白银制作的,但是为什么会成了“假货”呢?

“香奈儿、LV、卡地亚等知名品牌的名称、图案都已经被注册成了商标,具有商标专用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明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都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中细软专家解释到,“这不仅包括擅自将注册商标印到山寨产品上,像涉案商品这样直接将整个黄金饰品做成他人的注册商标图案,也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因为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的授权,理论上这些商品也都属于未经授权的‘假货’。”

不过,中细软专家同时提醒我们,像许某、徐某这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虽然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但如果销售者并不知道这些商品是侵权商品,并且能证明这些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则属于《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所说的“善意销售者”,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许某与徐某既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品牌授权文件,也无法提供进货凭证、发票等证据,无法证明这些‘LV’‘香奈儿’黄金饰品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因此,这二人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中细软专家提醒到。

在此,小知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市场上这些“香奈儿”、“LV”、“卡地亚”黄金饰品很多都是未经品牌授权的“傍名牌”产品,为了避免买到假冒产品,在购买这些大牌商品时,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提供商标使用许可、销售许可等证明资料。同时,小知也提醒各位商家一句,万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大不了赔钱就能了事,根据《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还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除了要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切不可为了一时的利益而罔顾法纪,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

标签: 香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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