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双喜乒乓球质量好,这大家都知道;但很多人并不知道,在我们身边,有很多冠名“红双喜”的黄色乒乓球,都是质量低劣的冒牌货。眼下,在我市中小学周边的小店里,充斥着一种冠名“红双喜”的假冒球。这些假球质量低劣、价格低廉,严重损害到上海红双喜公司的利益。今年以来,苏州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已经先后审结20起红双喜公司的打假案件。法官提醒,市面上低于4元的红双喜乒乓球肯定是冒牌货,千万别去买。
上海红双喜公司,是注册商标“红双喜”的商标专用权人,核定使用商标包括球拍、乒乓球台、体育器具等。红双喜公司和“红双喜”乒乓器材知名度高,市场覆盖面广。标注在黄色乒乓球上的红双喜商标,在1999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但是,商标知名度越高,就越容易被不法奸商盯上。今年以来,红双喜公司的维权人员在苏州中小学附近,发现不少销售 “红双喜”假球的小店。今年1月15日,红双喜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两名公证员的监督下,来到金阊区石路中心广场某学生用品店内,以52元的价格,购买了标有“红双喜”字样的乒乓球52个,并取得一张收据。后经红双喜公司技术人员鉴定,这些乒乓球都是假冒产品。3月1日,红双喜公司将这家学生用品店告到苏州市中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另外赔偿原告因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1050元(1000元公证费,50元购买侵权产品的支出)。
在法庭上,被告学生用品店业主解释说,自己主营是学生图书销售,涉案的“红双喜”乒乓球是从钱万里桥小商品批发市场进的货,进货价五毛一只,自己对外销售价一元一只。被告当庭向法官出示了一张从钱万里桥小商品批发市场新区某号门市的进货收据,说这批货是当地个体户批发给自己的,自己并不清楚产品的真假。但是,被告出示的收据上,只标明:“进货乒乓球100个,单价0.5元”,并没有写明“红双喜”品名。
法官审理后说,本案中,被告业主未经红双喜公司许可,销售标注与红双喜公司涉案商标相同标示的乒乓球,其行为已经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据此,法院酌情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原告红双喜公司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00元,另外赔偿原告为本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1050元。
统计显示,法院今年已经审结20起红双喜乒乓球的打假案件,所有案件均为上海红双喜公司胜诉,败诉一方,全部是苏州各大中小学周边的小店业主。法官提醒:“红双喜”是体育商品的知名品牌,而且该品牌商品的销售渠道和价格都是公开可供查询的。苏州周边小店的业主,在进货时,应当要求小商品市场个体户出示红双喜公司的合法供货授权,以免在不知不觉中侵犯到红双喜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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