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美克
注 册 号 1070511 商标类别 第25类
认定途径 司法认定 认定时间 2005年
认定机构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行业 服装服饰
所在地区 福建 官方网站 www.meike-shoes.com
所属公司 恒强(福建)鞋塑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 0595-85197526
公司地址 福建省泉州晋江市陈埭镇溪边新埭工业区 公司传真 0595-85188529
认定商品 鞋
公司简介:
恒强(福建)鞋塑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总部坐落于著名鞋都——福建晋江,属福建恒强(中国)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自1989年创立以来,恒强人即秉持“完美品质,恒久经营;超越自我,强势发展”之崇高理念,不懈努力,不断超越。至今已发展成为集模具开发、鞋材及运动休闲鞋产销于一体的现代化集团型企业。
恒强集团拥有80000平方米花园式生产厂区,1000多名技术精良的专业车工和各类先进制鞋设备,及8条现代化生产流水线,具备年产运动休闲鞋几百万双的生产能力;同时,公司建立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组建一流的检测试验室,成立了近百人的品管队伍,引进先进的测试设备,对产品生产的全
过程进行监督检测,以保证产品质量达到 或超过国家标准,并于1999年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4000多位恒强同仁秉承“务实求精,团结创新”的创业精神,团结一致,勇于创新,给企业赋予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力,使得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壮大。
提升服务,满足需求,改善生活,美克品牌始终以消费者满意为准则,不断革新,力创精品。现今,美克运动休闲鞋销售网络已覆盖全国,市场占有率逐日攀升,并且远销欧、美、非、中东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好评。企业发展了,致富思进、致富思源,近几年来,公司先后投资近千万元于教育和其它公益慈善事业,多次受到党委政府的表彰,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在2003年荣获 “国家免检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等荣誉的基础上,美克盛邀亚州当红巨星孙燕姿为品牌形象代言人,借其清纯清秀、青春时尚的个性风格,开创美克品牌新纪元。
我们坚信,在“一切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统领下,恒强人将同广大加盟商一道蒸蒸日上,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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