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梅春
注 册 号 534333 商标类别 第3类
认定途径 行政认定 认定时间 2008年
认定机构 国家商标局 所属行业 家居用品
所在地区 福建 官方网站 www.fangchang.com
所属公司 厦门舫昌佛具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 0592-7760678
公司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古安路 公司传真 0592-7760677
认定商品 卫生香
公司简介:
厦门舫昌集团组建于2007年。集团总注册资本1.08亿元,总资产达2亿元,年产规模3亿元,员工2058人。集团旗下控股公司3个,关联公司1个,国外贸易公司1个,生产基地遍布厦门、长泰、连城等地。系生产卫生香、蜡烛、纸箱、房地产开发等多元化、国际化企业集团。 集团下属禾达纸箱工业(厦门)有限公司,总投资1.2亿元,生产高档瓦楞纸板、纸箱产品,系全省同业规模较大的生产厂家。集团主体公司厦门舫昌佛具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0年,是中国卫生香行业中,竹枝香生产规模最大和出口创汇最高的行业龙头企业。该公司发挥传统特色产业优势,导入现代化管理模式,探索科技创新之路,企业已通过ISO9001和ISO14001体系认证,入围阿里巴巴,实施ERP信息化工程,其主导产品“梅春”牌卫生香,十几年来畅销国内外,产品遍布欧洲、日本、东南亚及世界各地。已荣获“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厦门市著名商标”、“厦门市首批出口名牌”等称号,并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企业被确认为厦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厦门市重点工业企业、厦门市重点民营企业、厦门市民营科技企业。厦门舫昌集团在总裁林文通带领下,秉承“诚信、创新、和谐、精进”的企业经营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观”,追求“弘扬中华民族特色文化,打造中国特色世界品牌,做大做强中国特色企业”的经营目标,为中国特色产业进步,为中国经济的振兴做出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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