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均可注册,可作为商标的要素包括:姓氏、笔名、地名、臆造标志、产品的特殊形状或包装、标签、包裹物、徽章、印章、封印、缘饰、颜色的组合和排列、纹章、浮雕、字母、数字、警句和所有用于识别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有形标志。
二、不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1.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标志;
2.在摩纳哥生效的有关工业产权国际条约所禁止的标志;
3.已变为一般商业中商品或服务通用名称的标记或称谓;
4.含有可能欺骗公众成分的标志;
5.仅仅由能在商业中表示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性质、质量、数量、用途、价值、原产地或制作时间组成的标志。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