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有四种途径,而四种认定途径有各自的优缺点:
1、在商标异议中认定
异议过程中,提出该商标可能构成对自己商标的侵犯,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申请机关:国家商标局
难点:目标商标难找。
优点:比较直接,中间环节少。
2、在商标争议中认定
在提出撤销的过程中提出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申请机关:国家商标局
难点:目标商标难找。
优点:比较直接,中间环节少。
3、在商标管理中认定
地方工商局在打假过程中,发现假冒现象频繁,依当事人申请,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
申请机关:两级地方工商局、国家商标局
难点:涉及的机关多,中间环节多。
优点:不会引起第三方争议。
4、司法途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申请机关:中级以上法院
优点:中间环节少,周期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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