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商标注册的申请手续简单,您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申请:
1、墨西哥商标查询
查询墨西哥官方的商标手册以排除拟注册商标与在先权利商标因相同或相似而被驳回的可能性。
2、墨西哥商标申请
向墨西哥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的受理和审查申请。
商标注册说明
不属于《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成员国;
加入的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商标注册所需时间:6-18个月;
商标注册有效期:10年,自提交商标申请日起;
可注册商标种类: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广告短语,原产地名称;
注册商标续展:可在商标注册期满前6个月内,或注册到期后6个月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有效期为10年;
注册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3年。
墨西哥商标注册进一步说明
一、可注册的商标要素
在墨西哥,可申请注册的商标包括单词,字母,数字,设计或三维图形。
二、不可注册的商标要素
1、 以动态表现的名称或图形;
2、 构成商品或服务所必须的通用名称的标志或技术词语;
3、 商品的性质或工业功能所决定的已作为公共特征或普通使用的三维形状,以及本身不具有显著特征而为日常所使用的产品的形状;
4、 从整体特征上看对其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有描述性的三维名称,图形和形状,包括对商品的种类,质量,功用,价值,原产地或生产日期有描述性的词;
5、 互相独立的字母,数字或颜色,但它们的组合或伴有诸如图形,名称等要素而具有显著性的除外;
6、 未经授权,抄袭或模仿任何国家,省份或城市的旗帜,徽章和标志,政府或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政治标记以及全称或缩写,其他官方正式承认的组织,其中包括 该组织的口头名称。
7、 未经授权,抄袭或模仿国家的官方印章,硬币,纸币,纪念币或任何国内外法定货币的标记的;
8、 抄袭或模仿官方承认的展览会,博览会,大会,文化和体育赛事的名称,装饰图案或奖章的标记的;
9、 用来表示商品或服务的的地理名称和地图以及民族或种族名称并且可能就其来源造成混淆或误认的;
10、 因出产某种商品而出名的乡镇或地点的名称,该地点名称在属于个人所有时极为特殊或不可能造成混淆,或经过了所有人的同意除外;
11、 未经本人同意,或未经已亡故的人的健在配偶,最近血亲或拟指血亲的同意使用他人名称,模拟像,签名和肖像的;
12、 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名称和小说或人物的名称;但依有关法律已取得作者同意的除外;
13、 可能欺骗或误导公众的三维图形,名称或形状,包括就其商品或服务的性质,组成或质量作虚假表示的;
14、 注册当局认为与在墨西哥已经驰名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三维图形,名称或形状;
15、 在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上与已经注册有效的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的,然而,如果申请注册相同或相似商标的申请人系原商标的所有者,且这种商标仍旧是用于相关产品或服务上时,该商标则准予注册;
16、 与主要业务是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提供相同或相似服务的公司或工业、商业或服务组织的商号相同或混淆性相似的;但该商号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日或使用日之前已经使用的除外;如果上述商号是由使用该贸易名称的使用者提交的,则不予注册;
17、 其他语言的翻译,擅自更改拼写或造字,不准予以注册。
三、商标分类
墨西哥采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注册商标时,应当具体列出要求受保护的商品和服务及其所属类别。每次注册申请只能选择一个类别。
四、商标申请资格
墨西哥法律规定,任何从事实业的人、商人或服务提供者都可以在其实业、贸易或服务中使用商标,并且向商标注册当局提出注册申请。
五、商标注册申请书
1、申请人的姓名、国籍;
2、申请人的地址(国家,城市,街道号和邮编);
3、所属商标的实业、贸易或服务的具体经营地址;
4、商标的种类∕设计图样;
5、商标图样;
6、着色图样,并加注“指定颜色”
7、商标如果是立体的,需提供三维的图样或照片;
8、商标所属国际尼斯分类的申请类别,商品名称;
9、商标第一次在墨西哥或其他国家使用的具体时间(年,月,日)。一旦递交申请,该日期将不得修改或暂不提供。
11、在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商标申请日期,数量及国家。
六、在先权利
墨西哥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遵循优先权原则,即商标申请人在《巴黎公约》任何一个成员国内第一次正式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后,在6个月内又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时,后一申请即享有第一次正式提出申请日期的优先权。
七、委托书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在递交申请书的同时必须递交委托书。委托书不需要公证或认证,但需要提供两个证人姓名和住址;
如果是个人提交申请,同样需要两个证人提供姓名和住址;
如果商标申请人数为一个以上,则为集体商标注册;
八、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
1. 商标的初步审查,墨西哥商标局在收到商标申请书等相关文件后,将核实信息,其中也包括商标种类的正确性,以判定是否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过程。
2. 商标的新颖性审查,主要是审查新申请的商标与在先的商标权益是否发生冲突。
九、公告
如果在公告期内有任何人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按照相关程序提出复审驳回异议,以取得合法的商标使用权。
十、商标有效期和续展
墨西哥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有效,申请日以将要在墨西哥市场首次使用的具体日期为准。商标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在六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申请,每次续展可再获10年有效期。
十一、商标的使用
1、在墨西哥,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原则。商标自获得核准注册起使用不满3年或连续3年没有使用,则该注册商标可能会被第三方申请撤销。
2、商标有效期内必须使用注册时的商标形式,当然,在不影响其本质特征情况下的形式变化也可以使用。同时,使用注册商标,需在产品,包装,标签,标条,密封处或显示商标的任何宣传资料上标明“Marca Registrada”(马尔卡注册)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 ® “M.R.”。如果遗漏此字样,也将无法对侵权者追究任何法律责任;除非提起诉讼,否则将无证据表明申请商标为已注册或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
3、墨西哥经销商在使用商标时,必须获得当地工业产权局核准的商标专用权,当然商标注册的申请也有可能被驳回。
最后,我们将告知您商标申请的最终结果。另外,实体注册不属于商标注册,属专利范畴的,但是商标注册申请人仍需支付商标注册的公务费。
在墨西哥,从注册申请到获得注册商标的正常周期为6个月,当然也有可能因异议提出而被延长。
参照法律:
墨西哥《促进和保护工业产权法》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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