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超市网记者报道,依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其中包括(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保护服务商标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属于服务商标侵权行为包括:(1)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的;(2)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将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服务名称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同时,在服务场所、服务招牌、服务工具以及商业交易文书上使用服务商标也视为服务商标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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