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对于商标名称的确定是有很大学问的,在我国尤其对商标名称要求特别严格,所以我们在申请商标注册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商标名称的选择与确定,今天中细软小编就跟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商标注册名称选择要注意的那些问题。
我们都知道,注册的商标能够享受商标专用权,国内的注册商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受到保护,一个好的商标名称可以更加容易让消费者记住,让人更加一目了然,所以在我们设计自己的商标名称时要注意人们的接受程度。
在我们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除了要考虑一些自然因素外,还要考虑一些法定因素,那就是国家商标局以及《商标法》对于注册商标名称的要求,为此小编还特别查询了相关资料,发现在《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查标准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1、商标标志本身仅由申请人的企业全称构成或显著识别部分仅是企业全称的,可以认定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以缺乏显著性为由不予核准注册。
2、尤其明确,企业的注册商标对于商标中含有企业全称,但不属上述规定的情形,且申请人主体与该企业全称存在实质性差异的,在不符合商业惯例且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不予核准注册诉争商标,比较常见的情形包括以下四种:
1、有显著性图形+完整企业名称,可正常审查;
2、有显著性图形+不完整企业名称,视情况用地名或误认驳回;
3、仅有不完整企业名称,视情况用地名或误认驳回;
4、仅有企业名称全称,用缺乏显著性驳回。
对于注册商标名称的确定,虽然商标注册人对自己的品牌意义了解的更为深刻,但是很多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相关法规没有太深刻的了解,所以在确定商标注册名称时会陷入一些误区,为此小编在此建议大家可以找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公司为自己设计商标注册名称,并办理相关商标注册事宜。
以上内容,就是中细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商标名称确定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方面的事情要了解,可以直接在线与我们中细软顾问进行了解,作为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公司,随时都可以为您提供一站式的专业的商标服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