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细软知识产权顾问最近了解到,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版权登记的现象越来越多,商标及版权纠纷不断出现,这引起了司法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有些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有些问题还悬殊未定。针对这些问题,已经有专门部门开始研究商标与版权的各种问题,已研究提出了商标与版权竞合的方法,但未能对但未能对商标的版权登记风险防范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中细软顾问认为,这是值得更多实践工作的进行才能解决的。很多人还都没有头绪,那我们先简单了解一下什么是作品的商标化。作品与商标在商业化的运用差异问题。
所谓作品的商标化,是指将某一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为商标来使用,是作品商业化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这里的作品既包括他人的作品,也包括自创作品。
作品和商标本来分属不同的知识产权客体,两者在商业化运用方式上存在很大差异,之所以出现作品商标化的现象,主要源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同一知识产权客体既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哟啊贱,又符合商标法保护的商标要件发生了客体竞合;二是利害关系人充分利用这种竞合机会,扩大作品的法益。
作品与商标的一体化,是指为了商标注册或商标使用的需要而创作作品,并进行版权登记且能够获得双重保护的情形。这汇总情况主要发生于自主创作作品并自主使用或注册商标。其核心在于强化商标保护,而根本条件是,意见商标设计即具有商标的“显著性”又具有作品的“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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