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足县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9年12月31日,大足工商局接上级交办的举报,举报称:“大足县步行街新开了一家“茵宝”,英文和标志都和真的茵宝不一样,真正的茵宝英文是“UMBRO”店家似乎有造假嫌疑,希望有关部门调查一下。”大足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刘某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对当事人刘某某依法进行询问,掌握了其在位于大足县龙岗街道办事处龙岗中路(月东街口)“UYBTO”茵宝体育大足专卖店销售茵宝体育用品的事实。
经查:当事人刘某某于2009年11月11日与茵宝(泉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签定了特许经营协议书,授权其代理该公司的“UYBTO”体育用品品牌,当事人获得授权后,于2009年12月24日在大足县龙岗街道办事处龙岗中路(月东街口)正式开业,但当事人为了在经营活动中提升自己的销售量和获取利润,将“UYBTO”和“茵宝体育大足专卖店”字样进行显著使用作为店招,同时在其布幅广告和宣传单上称:英国茵宝体育用品强势登陆等用语。诱使消费者将其销售的由茵宝(泉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UYBTO”品牌体育用品误认为是英国茵宝国际有限公司(UMBRO INTERNATIONAL LIMITED)生产的“UMBRO”(茵宝)体育用品。
国际知名体育用品品牌UMBRO(茵宝),是一间建基于英国的足球服装生产商,于一九二四年由英国堪富利士兄弟创立。兄弟俩以他们英文名(HUMPHREY BROTHERS) 内的五个英文字母合并成 UMBRO一词,后再配以钻石双菱形图案成为今日UMBRO的注册商标,其类别分别为25类(服装、鞋)和18类{皮包、手提包、背包、帆布背包、行李箱、钱包、钱包(小钱袋)、公文包、伞}。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