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洞山歌”
申请注册商标
本报讯(记者杨野实习生和冰)昨日,记者从巴南区工商局获悉,巴南区木洞镇文化服务中心申请的“木洞山歌”第41类文化娱乐活动等项目的商标注册申请被国家商标局受理,这是继巴南区“接龙”吹打获得商标专用权后申请注册的又一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注册商标。
按我国《商标法》规定,只有注册商标拥有商标专用权,经核准注册后即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从而可以更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防止被他人利用于经营活动。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