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将军
注 册 号 515264 商标类别 第34类
认定途径 司法认定 认定时间 2005年
认定机构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行业 食品饮料
所在地区 山东 官方网站 www.chinageneral.com
所属公司 将军集团 公司电话 0531-66776114
公司地址 山东省济南将军路80号 公司传真 -
认定商品 香烟
公司简介:
将军烟草集团成立于1993年1月,是全国烟草行业首家企业集团。将军烟草集团实行母子公司制,母公司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包括济南、新疆两家卷烟厂,华英、中国烟草哈萨克斯坦两家合资烟草公司,拥有经贸、投资、纸业、复烤、香精香料、金融等多家控股、参股公司,资产总值63亿元。主要生产“将军”、“大鸡”、“雪莲”等三大系列卷烟。“将军”、“大鸡”牌卷烟被评为省优、行优名牌产品,其中“将军”牌卷烟为国优产品。企业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有行业级技术中心和现代化的科研、生产、检测设备。2003年生产卷烟96.08万箱,销售卷烟96.36万箱,实现销售收入42.55亿元,税利22.07亿元。
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骨干企业济南卷烟厂建于1928年,是国有大型企业,2003年生产卷烟83.58万箱,销售卷烟83.29万箱,实现销售收入36.52亿元,工业税利19.54亿元,经济效益居济南市各企业前列。济南卷烟厂连续多年被评为山东省文明单位,优秀政工企业,1996年被评为全国烟草行业先进企业、全国优秀政工企业和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企业贯彻“内外一流、内外满意、锲而不舍、不断追求”的质量方针,1997年1月通过法国和上海质量管理认证机构ISO9002国际标准认证,2001年12月5日通过上海质量管理认证机构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同时建立了标准化管理体系,使企业管理登上新的台阶。“十五”期间,济南卷烟厂被国家烟草专卖局定为重点技术改造企业,具有充足的发展后劲。
“十五”期末,将军烟草集团将发展成为年产销能力140万箱卷烟,实现销售收入84.7亿元,税利40亿元,其中利润7.2亿元的跨地区、跨国的大型企业集团。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