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册 号 774835 商标类别 第41类
认定途径 司法认定 认定时间 2007年
认定机构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行业 餐饮娱乐
所在地区 北京 官方网站 www.mediacenter.com.cn
所属公司 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 010-68514422
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 公司传真
认定商品 旅游饭店
公司简介:
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是由中国中央电视台所属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与日本放送协会所属21世纪企业公司合资组建的,是集四星级旅游饭店、新闻中心、电视节目制作以及卫星传送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
公司始建于1988年,2001年12月底与日方结束合作,现隶属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如今,公司仍保留着原有的服务项目,并秉承以往的经营特色。其主要经营项目有:出租客房、公寓、写字楼和会议厅;经营中、西式餐厅、酒吧;从事电视节目制作与传输业务,并为外国电视新闻的采访和电影、电视节目交流制作提供场所、设施和有关服务;附设商品部、收费停车场和健身、娱乐、美容等服务设施。
公司地处北京交通主干线 —— 西长安街北侧,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玉渊潭近旁,毗邻北京西客站、中央电视台、军事博物馆、中华世纪坛,环境幽雅,交通便利。
做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71家接待饭店之一的梅地亚中心,已经于2004年6月2日同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正式签署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住宿接待服务协议。做为第二批签署协议的饭店之一,梅地亚中心的全体员工将会为来自于世界各地的四海宾朋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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