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1份;
2、 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 电子版商标标样;
4、 商品名称和类别;
5、 经阿联酋大使馆认证的公证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同一申请人的多份申请) ——注意:此授权委托书仍需由外代理在阿联酋外交部做认证;
6、 对于非英文的文字商标,申请人需提供该文字商标相应的英译文和意译文。
7、 如果审查员要求,应提供申请人的商标在母国或外国注册证书(或申请书),载有申请号和申请日期的申请书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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