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公民的肖像权均属本人所有,若想用其作为商标注册,均需获得本人的书面认可。如未获得当事人的书面授权而将其肖像作为商标注册,即构成注册不当。
姓名权与肖像权类似,但在商标注册方面主要考虑名人的姓名权(包括笔名),这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重名率较高的原因,所以姓名权的保护要以姓名的社会影响度或注册的善意或恶意而进行个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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