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该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可使用“三年不使用撤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超过三年不使用,任何第三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无效撤销申请。
2、若该商标尚处于注册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均可举证提出相关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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