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企业名称因改制而改变,通常情况下应办理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手续。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2)如果商标注册人与另一企业合并后,仍以原注册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则不需要变更,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如果合并后以一个新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则应当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3)如果商标注册人被另一企业兼并(包括以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都应当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专用权一并归入兼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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