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商标要具备独特和识别性,具有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区别功能,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或文字与图形的组合都应立意新颖、简洁醒目,具有个性特征。有六种商标应认为不具备显著特征:(1)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2)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3)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特点的文字或图形;(4)地理名称;(5)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多种称谓的图形;(6)过于简称的文字、记号,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