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700-0065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商标注册流程>商评委做被告应当由哪家法院受理

商评委做被告应当由哪家法院受理

    发布时间:2011-05-23

当事人不服商评委的复审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商评委属于依法行使职权的行政主体,当事人不服其行政决定所提起之诉讼按照传统分类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由行政审判庭受理。但行政庭的法官通常缺乏足够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验和专业知识,而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对法官经验和专业知识要求又特别高,这样就产生了精通知识产权法并有丰富经验的知识产权庭法官无缘受理很多本质上属于民事纠纷的知识产权案件,而行政庭法官虽然并不情愿也只能硬着头皮上的矛盾。

由于商评委受北京法院管辖,2002年北京市高院颁布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及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分工的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当事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并提起行政诉讼的,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与此同时,意见还分别规定:

1,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专利权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同一专利或商标不服专利复审委或商评委决定或裁定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由民事审判庭审理。

2,涉及专利权或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案件已经审结,当事人就同一专利或商标不服专利复审委的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决定或商评委的裁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该行政案件仍由审理原民事案件的民事审判庭审理。

3,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当事人不服行政管理机关针对民事争议所作决定的行政诉讼,由行政审判庭审理。若当事人就此专利或商标不服专利复审委或商评委决定或者裁定又提起行政诉讼的,由民事审判庭审理。

4,当事人不服专利复审委的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决定或者商评委的裁定,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案件受理或审结后,又针对该专利权或者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应当保持协调。避免审判结果矛盾。

从上述规定来看,北京市高院正在努力改变由行政庭受理所有起诉商评委的纠纷案件,增加知识产权庭的受理份额,逐步改善行政庭与知识产权庭在受理案件中的不协调,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700-0065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