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商标注册人为了延长注册商标的法律时效,在有效期期满前向商标局提出继续使用的申请手续,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并公告,继续维持该注册商标的法律效力的程序。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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