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在行为主体上,实施该行为的主体是与被反向假冒人生产。制造同类商品的生产者;
(2)在主观方面,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人主管动机主要是盗用他人产品声誉为自己创牌及谋取不当利润;
(3)在行为对象上,反向假冒商标行为直接指向让人生产之产品,其实质在于盗用或贬损他人产品声誉;
(4)在行为内容上,反向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内容包括:在市场上购进他人生产的产品,以自己的商标标识替换他人的商标标识,再将该商品继续投入流通;
(5)在行为后果上反向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将有损于行为人的竞争对手的声誉,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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