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特许企业明明是土生土长的国产品牌,却起了一个响亮的外国名字,它们靠着“傍洋牌子”的虚假宣传蒙人,打起了法律的“擦边球”。昨天,丰台法院发布调研显示,该院去年办理涉及特许经营纠纷中有近两成是冒充洋品牌欺诈的案件。该院办案法官揭露特许经营中假“洋牌子”的六大骗局。
特许经营傍洋品牌手法
1、明明是土生土长的国产品牌,却起了一个响亮的外国名字,并自称是国外知名品牌或比较隐晦地自称“享誉全球多年,进军中国市场”。
2、在国外开设一家与国内企业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企业,以此来宣传自己是国外企业。
3、自称属于某国外企业集团,经查证,该企业集团真实存在,但该特许企业与该国外企业集团没有任何关系。
4、宣传其是某协会会员或经过某机构认证,但实际上其会员资格纯属虚假宣传,使加盟商误认为特许企业具有较强的实力,获得了权威机构的认可。
5、将未注册的商标或正在申请过程中的商标宣传为注册商标,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作为拥有注册商标的证明。还有一些特许经营企业没有专利技术谎称拥有专利技术或把他人专利技术谎称为自己的专利技术。
6、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有些特许经营企业并不具备“两店一年”的条件,却宣称“经营多年,全国多家直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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