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的知识产权纠纷有几点内容?中细软商标注册网顾问下面就来为各位介绍一下如果发生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的知识产权发生纠纷该怎么样进行判断和处理。判断企业名称使用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以及如何承担法律责任是争议的焦点。
1、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的产生原因。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均属于标志性权利,二者在宣传商品和服务来源方面具有类似的功能,依照相应法律受到相应的保护,本不应发生冲突。但由于我国商标注册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体制实行不同的部门管理和保护,企业名称权的登记采取的却是分级管理的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可办理企业名称登记业务,这种在不同的系统、不同的地域检索的注册登记制度,客观上容易造成两种权利的冲突;
2、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的处理原则。对于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之间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形,按照诚实信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权利等原则,依法处理。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依法按照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处理;
3、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诉企业名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承担停止使用、规范使用等民事责任。即如果不正当地将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在先注册商标作为字号注册登记为企业名称,注册使用企业名称本身即是违法,不论是否突出使用均难以避免产生市场混淆,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判决停止使用或者变更该企业名称;如果企业名称的注册使用并不违法,只是因突出使用其中的字号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判决被告规范使用企业名称、停止突出使用行为即足以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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