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没有续展还可以使用吗?在这里细软商标注册网顾问就来跟大家说一说。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一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没有续展,继续使用的话就是属于假冒注册商标。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宽展,期满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将被注销。
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意见的规定,未注册商标在使用时若标称为注册商标“,”就是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查处、取缔、封存或者收缴商标标识,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或者处罚。《商标法》修改实施后注册的商标,很多知名企业忽视了为注册商标办理续展手续,这些商标面临着被注销的命运。
了解更多内容,咨询在线知识产权顾问,知识产权顾问专业知识丰富,会为您详细解答。中细软支持多平台服务,包括商标服务平台、专利服务平台、版权服务平台、国际服务平台、商标超市平台、专利超市平台、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平台等等服务,为您提供一站式方便的服务。
细软商标注册网官方网站http://r.gbicom.cn
24小时咨询热线400-700-0065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