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注册商标使用的基本管理是怎么样的?细软顾问下面就大家来介绍一下。注册商标的管理是指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注册商标使用人在商标的商业使用中,依法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正确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保证商品质量的行政管理行为。我国商标法对使用商标作了如下规定:
(1)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组合的;
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C、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D、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同时,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细则规定,对3年连续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请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无效的,撤销该注册商标;
(2)使用注册商标,不标明注册标记的。商标法第7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进一步规定了注册标记使用方式;注册标记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商品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3)使用商标商品粗制滥造的。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3项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使用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检讨,予以通报,并处以非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两倍以下的罚款。对有毒、有害并且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予以销毁;使用注册商标的,应由商标撤销其注册商标;
(4)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管理。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照法律规定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要签订专项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在合同签订3个月内将合同一般应具有下列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名义、地址、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码、使用期限、使用的商品、商品质量监督措施以及有偿使用的费用的付款方式等。
了解更多内容,咨询在线知识产权顾问,知识产权顾问专业知识丰富,会为您详细解答。中细软支持多平台服务,包括商标服务平台、专利服务平台、版权服务平台、国际服务平台、商标超市平台、专利超市平台、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平台等等服务,为您提供一站式方便的服务。
细软商标注册网官方网站http://r.gbicom.cn
24小时咨询热线400-700-0065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