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注册是相对强制注册而言的,即商标使用人是否将其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随其自愿,可以申请注册,也可以不注册就使用。强制注册是指使用的商标必须注册,否则,不得使用。自愿注册符合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但决不是鼓励使用未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还有侵权的危险。我国《商标法》第五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现在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剩下烟草制品一种,最近国家药监局也准备要求药品企业必须使用正式注册商标。
申请在先原则是一个时间概念。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中细软在15周岁生日这天创造了单日商标注册在线订单3279单行业奇迹,单日商标注册6300+件的骄人成绩,这个数字,足以打破知识产权界的吉尼斯纪录,这个数字,与全国日均商标注册申请量几乎持平,这天,中细软的全体员工加班到凌晨,客户的信任,让中细软成为知识产权行业的互联网化转型先锋!更多注册商标问题尽在细软商标注册网,细软商标注册网是中细软知识产权旗下网站,专业办理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以及商标疑问的处理与解决。细软商标注册网官方网站http://r.gbicom.cn 中细软24小时咨询热线400-700-0065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