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免费注册
1咨询热线:400-700-0065
微信扫码关注 了解优惠活动 关注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商标注册流程>区域商标注册的条约

区域商标注册的条约

    发布时间:2016-06-16

  在各缔约国的居民或国民有权通过本条约享有根据一个规定区域商标注册的条约(“区域条约”)申请和取得该区域条约下的注册时,任何参加该区域条约的国家可以按实施细则的规定声明,根据本条约被指定等于该商标已被作为在该国适用的区域商标提出申请。

C}9L2RM9Q04%E96@`CX367U.jpg

  如国际申请系根据区域条约,对象是区域商标,申请人不能将其申请仅限于该条约的某些参加国,而是对某一或某些此类国家的指定应视为对所有此类国家的指定,对任一此类国家的指定的撤回、指定登记的取消,或以任何其他原因对指定的撤销,应具有对所有此类国家的指定的撤回、取消或撤销的同样效力。 

  如适用本条约影响到一个区域条约,则第十八条第(二)至第(五)款应作必要的变动,并依从以下规定: 

  1、第十八条第(二)款所指的费用受益者应为管理该区域条约的政府间机构; 

  2、第十八条第(二)款所指的选择由管理该区域条约的政府间机构进行选择; 

  3、如根据区域条约,费用按照区域注册适用国家的数目有所不同,则个别费用金额可以不仅按照第十八条第(三)款第3项,而且按照参加该区域条约的指定国的数目有所不同,但第十八条第(三)款第5项所指的总金额和第十八条第(三)款第6项所指的续展费用金额应为区域条约就那些作为指定国的国家所规定的费用。 

  更多国际商标注册问题尽在细软商标注册网,细软商标注册网是中细软知识产权旗下网站,专业办理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以及商标疑问的处理与解决。细软商标注册网官方网站http://r.gbicom.cn   中细软24小时咨询热线400-700-0065

标签: 区域 条约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细软"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细软”并标明本网网址r.gbicom.cn!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400-700-0065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支付稿酬。

了解更多
立即咨询7
400-700-00658
官方微信9
返回顶部6

提示

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对中细软的信任,
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30分钟内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反馈您查询结果。

我知道了
d

提交成功

专业顾问正在为您评估商标注册通过率

30分钟内查询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您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