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制度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虽然据历史记载,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商标的国家,但只是一种商标使用的萌芽,是自然经济社会中出现的带有商业经济色彩的贸易行为的产物。细软顾问已经大致介绍了商标权的相关概念,那下面就就来为您介绍一下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的内容。
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
1、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应当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2、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3、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质量;
4、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5、注册商标转让的,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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