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电子商务的客户在注册商标选择商品分类时大多会有这样的疑问,是否需要注册第42类呢? 而这个问题的回答需要分析不同客户所面临的不同情况而定。简单来讲,大部分从事电商经营的企业是不需要将商标注册在第42类的,通常仅指定所经营的商品类及销售服务类即第35类即可。那么为什么不需要选择第42 类,或什么情况下需要选择第42类呢?
客户选择第42类大多是考虑为42类第4220组中的服务项目,其中有一些从名称上来看与电 子商务的服务性质比较接近,如420176 计算机软件维护;420194 计算机系统设计;420198 把有形的数据或文件转换成电子媒体;以及 420209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等等。
实际上大部分电商的客户在从事经营的过程中确实会用到这些服务,如某在线销售服装的企业确实需要建设自己的网站、系统化经营数据或是为客户提供一些多媒体在线展现。
涉及这些服务的过程中,这家电商企业只是这些服务的受体,换句话讲,这家电商企业在接受着另一家计算机科技企业提供的这些服务。这点不难理解,销售服装的电商企业的网站不是他自己建设的,而是由专业提供建站服务的公司提供的服务,那么需要选择42类做为自己服务品牌指定保护服务的应该是哪个企业呢?是这家电商企业还是那家提供建站服务的网络公司呢? 显然应该是后者。
虽然如此,但并不是所有的电商企业都不需要指定第42类,有一些诸如在线提供服务器空间的企业,再如淘宝、阿里、易贝等以提供技术支持为主的电商企业,是涉及对方提供42类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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