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被受理后所取得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该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和商标申请文件符合商标注册申请的要求,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受理而进入审查程序,它并不表示该商标注册申请成功的可能性大小或其它什么意思。从极端的角度上说,即使一个商标因为违反法律的规定而绝对不可能获准注册,而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只要申请人和申请文件符合规定,也能取得“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将一个完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在同一个类别中办理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申请,而将后一次的商标注册申请转让他人,那么即使这个商标具有非常好的创意和可注性,而该商标的受让人永远也不可能得到这个商标,因为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因此,在转让商标注册申请时,要防止这类风险的产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关于商标转让的纠纷问题
1、对于假冒、伪造的商标非法转让问题,则需要通过当地的公安部门以伪造印章、文书,非法侵占财产等进行刑事鉴定,然后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关于商标转让中属于企业内部自身问题所造成的纠纷属于民事法律纠纷的范畴,一般情况下需要当事人自己通过司法诉讼程序来予以,来解决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商标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不会介入。但是,如果该商标的转让申请还处在商标局转让审查进程中的,为了便于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对于这类商标转让纠纷,商标局会给于当事人一个合理的时限,当事人应该尽快通过司法诉讼来主张权利,超过该时限,商标局仍然会继续进行相应的正常商标转让审查程序。一旦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核准公告后,则该商标转让行为已经事实产生法律效力。涉及到法律权限问题,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的申请证据保全措施来暂时冻结该商标转让后的权利实施,并通过诉讼书程序来解决相关商标转让纠纷;
3、注册商标的转让只有在核准公告之日起商标受让人才拥有该被转让商标的全部法律权益,而在注册商标转让核准公告之前,被转让商标的实际权益仍然属于商标转让人。因此,关于商标在转让申请审查进行中的商标权益问题,只能通过商标转让双方事先在商标转让合同中进行相应的权利约定。
4、对于商标局作出的“不予受理”、“不予核准”等等行政决定的行政纠纷,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进行反映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细软知识产权集团提醒您:为了保护双方利益,在商标申请前,转让人与受让人最好能够签订一份转让协议,协议中把上面列出的可能会涉及到的问题都一一做出说明,并到当地的公证处做出公证。想要办理注册商标的相关内容,可以到北京中细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咨询,中细软专业办理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变更等商标服务内容,中细软专业办理商标服务14年,经验丰富,并且拥有600多专业顾问,更加权威、可靠。中细软官方网站http://r.gbicom.cn 24小时咨询热线400-70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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