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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商标和商品不合法的表现

    发布时间:2016-02-29

  商标所有人因不可控制的经济或法律原因而导致的不使用,可以作为不使用的正当理由,也不会因此而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那么哪些表现属于使用商标不合法的呢?下面中细软顾问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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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不合法表现主要表现: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然继续使用井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他人商标的行为;

  4、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竹子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注册商标(如竹子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竹子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并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5、组合商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组合商标使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商品不合法主要表现:

  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服务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

  3、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

  4、共存商标使用不当行为;

  5、反向假冒行为。

  了解注册商标的更多内容,可以到北京中细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咨询,中细软是知识产权行业的领军人物,成立于2002年,至今已有14年的时间,另外中细软还拥有专业知识产权顾问600余名,在北京、天津、成都和洛阳多地设立分公司。中细软专业能力突出,人员队伍庞大,办理知识产权服务选择中细软就是选择权威、放心、专业。中细软官方网站http://r.gbicom.cn 24小时咨询热线400-70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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