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如果希望商标在菲律宾使用并得到法律保护,需要向菲律宾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在菲律宾申请商标注册包括下列几个程序:
1.申请前查询
申请商标注册前,申请人可以考虑对申请商标进行检索,看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已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通常情况下10个工作日可以得到查询结果。
2.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若查询结果显示没有他人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存在,申请人可提出申请。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又称“尼斯分类”)的规定,商品和服务共分为45个类别。
3.审查
菲律宾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便会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定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备,申请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违反商标法有关禁用条款的规定以及是否同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如果经审查申请不符合注册规定,商标申请会被驳回。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做出的裁定不服,可向菲律宾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4.提交使用声明书
申请人需自申请日起3年内向菲律宾商标局提交经公证的“商标使用声明书”,并附相应的使用证据。使用证据为商标实际使用标签或者清楚显示该商标的产品外包装的图片或照片。
5.公告和异议
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菲律宾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起30天为异议期。在该异议期内,任何人可以对该商标申请提出异议。申请人可以对该异议进行答辩。审查官将对异议结果做出裁定。
6.注册
如果商标申请在公告后30天内没有他人提出异议,该商标便获准注册。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应在菲律宾商业上使用该注册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第5到第6年间需提交注册商标使用声明书。如果没有提交商标使用声明书,注册商标将被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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