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后怎样让避免撤销三年不使用(规定),不知道你们刚开始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会不会觉得有点摸不到头脑,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回事儿。如果有这样疑问的朋友大概就因为对商标规定的不了解。中细软知识产权专业办理商标注册顾问觉得这其实并不见怪,因为商标法规定,连续三年不使用或是停止使用的商标,商标局可以责令撤销其注册商标。另外三年的期限从注册之日开始计算。那么下面就让我们进一步了解怎么才能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吧。
商标注册成功后,无论是否以使用为目的,都应该适时“使用”一下,并将该使用证据保存下来,以提防他人申请撤销。
何为注册商标的使用?
商标的本质属性就是用于区分不同商品的来源,因此如果在商业活动中商标起到了这种作用就应当视为商标的使用。其表现形式一般为将商标使用在商品、商标的包装、交易文书,商标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中。
使用证据的保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商标的使用人。商标所有人或者被许可人对商标的使用都视为该商标的使用,当然被许可人使用的证据需要辅助提供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2)商标的使用时间。如果有人对你的商标提起了撤三申请,那么你提供的证据必须卡在该撤三申请之日的前三年内,超前或过后都不算有效证据。因此,如果你的商标每闲置二年多就需要使用一下,并保留好证据,这样就不怕别人提撤三了。
(3)商标的图样。商标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标记,因此,商标的使用自然离不开商标图样本身。你提供的证据必须能够清晰的体现该商标的图样,最好使用商标和注册商标是完全对应的,当然,如果整体显著识别部分没有改变,在法律上也应视为对注册商标的使用。
(4)使用地域。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能在中国领域得到保护,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有在中国领域使用才视为商标的使用,所以在准备使用证据时一定挑选在中国领域内形成的使用证据,你的商标在美国使用的再火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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