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日前,省工商局已将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职能转移给广东商标协会,转移期限暂定为两年,地级市著名商标初审认定职能也随同转移给广东商标协会。据此,市工商局不再受理省著名商标申报业务,不再接受著名商标申报材料。
据了解,著名商标认定职能正式转移后,著名商标申报具体事宜将由承接主体广东商标协会制定发布,详细内容将通过该协会网站(广东商标网http://www.gdta.com.cn/)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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