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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商贩”年广九曾来兰推介“傻子”商标

    发布时间:2013-06-04

原标题:“中国第一商贩”年广九曾来兰推介“傻子”商标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傻子”年广九曾是一个轰动中国,有广泛争议,又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记者近日获悉,1997年8月年广九曾只身一人,从千里之外的安徽省芜湖市来到兰州寻找生意合作伙伴,将“傻子”商标使用权许可给七里河区一家炒货厂使用,并在许可合同书上留下签名真迹。

据甘肃红盾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阳介绍,留有年广九签名真迹的“傻子”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是他在七里河工商分局任职期间,年广九来到七里河工商分局对“傻子”商标使用权进行许可备案的一份原始凭证,备案表显示,1997年8月12日,年广九与七里河区江南阿黄炒货厂负责人黄其增签订了一份“傻子”商标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合同,“傻子”商标许可使用起止时间为1997年8月12日至2000年8月11日,年限为3年,合同书和备案标上留有年广九当年使用的10位数的手机号码。

据悉,生于1937年的年广久早年创办“傻子瓜子”,并注册“傻子”瓜子商标。十一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之时,年广久的炒瓜子小作坊很快发展到100多人的“大工厂”,红极一时,号称“中国第一商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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